各党(工)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提高我校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学术交流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现就规范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通知如下。
一、凡在学校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归口管理,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由校外专家担任主讲人的统一归口为“江淮论坛”管理,由校内专家担任主讲人的统一归口为“翔宇讲堂”管理。所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显现学校LOGO(请点击党委宣传部网站“相关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二、在学校举办的所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由二级党组织范围内承办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由部门单位承办的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流转至党委宣传部审批并编排期数后,方可举办相关活动,其中邀请境外人员参加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还需经国际合作交流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所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明确专人跟听。(请点击学校OA办公平台主页“流程”菜单里“宣传部”栏中“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申请表”)
三、所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费用报销时须附网上审批流程单方可办理,凡未经批准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将不予报销经费。如出现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19年3月29日